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4910號函辦理。
二、學生請疫苗假時,請班級導師確認家中是否有人陪伴及照顧。
三、6歲至11歲兒童表達能力較不及青少年,爰請於疫苗接種前後加強衛教宣導說明。
轉知「滿6至11歲學生接種COVID-19疫苗注意事項」資料1份
張貼日期: 2022-04-29 10:40:26 點閱: 329 (836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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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4910號函辦理。
二、學生請疫苗假時,請班級導師確認家中是否有人陪伴及照顧。
三、6歲至11歲兒童表達能力較不及青少年,爰請於疫苗接種前後加強衛教宣導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