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規定,旅客違規攜帶肉類製品入境未申報檢疫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,外籍人士不具居留證,受罰20萬元罰鍰且未能立即繳清者,拒絕其入境。
2.「非洲豬瘟資訊專區」(前往「非洲豬瘟資訊專區」連結)/宣導資料/平面文宣/「108-11-12:出國必看不買清單」
張貼日期: 2019-11-27 00:15:11 點閱: 541 (77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1.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規定,旅客違規攜帶肉類製品入境未申報檢疫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,外籍人士不具居留證,受罰20萬元罰鍰且未能立即繳清者,拒絕其入境。
2.「非洲豬瘟資訊專區」(前往「非洲豬瘟資訊專區」連結)/宣導資料/平面文宣/「108-11-12:出國必看不買清單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