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12-04 12:58:59 點閱:12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本府消防局114年12月1日彰消預字第1140037575號辦理。 |
| 二、 | 旨揭火災發生於該校○○樓○○室內部,經清理現場發現電源配線及插座等用電跡象及瓦楞紙箱燃燒殘留物,初步研判為電氣因素引燃火災,建議策進作為如下: |
| (一) | 勿堆放雜物或易燃物品於用電設備旁,電氣設備應定期維護,防範電氣火災應謹記遵守「五不一沒有」原則,包括用電「不」超過負載、電線「不」綑綁折損、插頭「不」潮濕汙損、電源插座「不」用不插、電器周圍「不」放可燃物以及「沒有」安全標章的電器不要使用。 |
| (二) | 平時應落實自行檢查維護消防安全設備及防火避難設施,熟悉自衛消防編組之滅火、通報及避難流程,維護校園安全。 |